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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女友的香港青年决定赴台“自首”,台湾方面却秒怂?

橙子君 橙新聞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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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认识一个真实的香港

大家还记不记得香港的反修例风波是因何而起的?


对,就是他!忘记的小伙伴可以点这里复习一下→少女在台湾被男友杀害,为啥香港要修订《逃犯条例》?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图:资料图


陈同佳因洗黑钱案被判监29个月,目前还押在壁屋监狱,由于在监狱行为良好,扣除假期后,下个礼拜三(23日)出狱回复自由身。


政府原计划修订《逃犯条例》,将陈同佳引渡至台湾受审,但随着修例工作停止,政府未再提出任何方案处理台湾杀人案。


特首收到他的来信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18日)收到陈同佳的来信,在信中,陈同佳表示决定刑满后就其涉嫌的杀人案到台湾自首,并请特区政府协助安排相关手续。

图:香港政府新闻网


政府新闻处发稿指,台湾当局于2018年12月3日已向陈同佳就该案发出通缉令,并于当时表示陈所涉及的罪行的追诉权时效为30年。


台湾刑事警察局昨日已收到香港警务处发出的函件。函件清楚转达了陈同佳自首的意愿,同时向台方表示港方会协助陈同佳作出相关安排,并乐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协助。

监控录像拍到陈同佳作案画面


在陈同佳的刑事检控方面,香港律政司并无足以控告陈同佳在台湾涉嫌杀人的证据。律政司经充分及全面考虑了香港警方调查及搜集所得的证据后,控告陈同佳在香港干犯洗黑钱罪。陈其后被定罪及被判监29个月,现时正在服刑。


对于陈同佳在台湾涉嫌犯的罪,香港法庭并无管辖权,香港有关当局也不可能将陈同佳续押或向他追诉他涉嫌在台湾所犯的罪行。


特首:港府会安排陈同佳前往台湾


林郑月娥今早(19日)出席电台节目时确认,昨午收到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表示决定到台湾自首的亲笔信,形容这会是个令人释怀和宽心的结局。

林郑月娥形容陈同佳(小图)自首会是个令人释怀和宽心的结局。图:星岛


林郑表示,相信陈同佳经思考后决心自首,希望能为现时的社会局面带来宽松感觉,并指受害人父母曾再三联络特区政府,要求以不同方法处理事件,希望女儿能沉冤得雪,她也希望现时的情况能令两人释怀。


她续指,港府会安排陈同佳前往台湾,再由台湾当局接收,正等待台方回应。

陈同佳即将刑满出狱。图:大公报


至于陈同佳是反对修订《逃犯条例》风波的关键人物,林郑月娥重申,当初提出修例,目标不仅处理这单一个案,而是希望堵塞法律漏洞。她承认,修例工作解说不足,不获社会广泛支持。


大律师:不需额外法律程序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说,由于香港与台湾没有移交逃犯的程序可以启动,因此陈同佳到台湾自首,并不需要额外的法律程序。


陆伟雄又说,若警方不再加控陈同佳其他罪名,由于陈同佳是香港永久居民,理论上政府不会递解他出境,他可以继续在香港居住,甚至离开香港,前往其他国家。


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法政牧师向港媒证实,过去数月一直有探望陈同佳并劝他自首,对方明白自己犯下大错,愿意在下周出狱后赴台自首,承担罪责。

管浩鸣(右):陈同佳决定出狱后将赴台自首。资料图


管浩鸣透露,陈已经向台湾有关方面,签署了委托书,觉得对方并非只是口头承诺。


刑期方面,管浩鸣说,陈同佳有担心自首后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管浩鸣希望台湾当局勿判死刑,他引述台湾律师指,最近当地出现类似情杀案,最终凶徒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当然陈同佳案无得担保刑期是多少,但希望是有期徒刑”,他强调这并非自首条件,陈同佳亦相信台湾方面有公正判决。


管浩鸣指,陈同佳目前只有20岁,无可能逃避,“你做错事走唔甩,台湾通缉令长达三十多年,你如何过生活呢?若你在台湾坐完监,或者三十多岁回来香港,起码叫做‘洗了底’,你成为一个新的人,否则你永远是过街老鼠。


他向陈同佳承诺,若他多年后出狱回港后,圣公会辖下的社福机构愿为他提供工作机会,希望社会亦重新接纳他。


管浩鸣说,陈对即将出狱心情忐忑,而且他不善辞令,希望传媒给予空间,出狱后留在香港一段短时间与家人相聚,亦需时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

资料图

根据台湾“刑法”二十二章“杀人罪”第二百七十一条,杀人者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律师指,一般而言若疑犯愿意自首,判处死刑的可能性极低,而若疑犯年轻、认罪及有悔意,判处无期徒刑(即终身监禁)的机会较低。


不过,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自首的重要条件是要在检警尚未察觉前主动到案,且依法,在量刑上“必然”减刑,陈同佳在台湾杀人后潜逃香港,早被检警锁定查办,他现在如果回台接受侦办,充其量是“投案”,未来未必会获减刑。


台湾当局要踢皮球?


眼瞅着正义有希望得到伸张,然而台湾方面却秒怂……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陆委会18日就嫌犯愿意到台湾自首一事表示,呼吁港方秉持追诉杀人犯罪的执法立场,依其法律程序积极续押侦办。还称台方17日也已明确表示立场,“将在对等、尊严及互惠的基础上,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港府充分掌握事证,依法追究罪嫌刑责,以实现公平正义。”


这态度,是希望由香港方面来侦办吗?



可是,香港方面要是能追诉他是杀人犯早就追诉了啊!毕竟,香港与台湾之间没有“引渡协议”的情况下,香港方面只能就他逃回香港后,盗用女友信用卡的“窃盗罪”,以及非法处理女友手机相机等物品的“处理犯罪得益罪”,予以追诉,无法引渡陈到台湾接受杀人嫌疑的调查。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图:港台


香港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也指出,陈同佳案件证据移交的要求很高,“现时警方可以做的已经做了”。


没有引渡协议的情况下,香港警方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难道台湾当局会不知道?那为什么还要求由香港方面来追诉嫌犯杀人罪呢?


不少网友表示,台湾民进党当局这个时候说这种话,明显是想推卸责任。


来自台湾网友的白眼↑

民进党当局一直为香港暴徒摇旗呐喊,台湾当局领导人蔡英文不止一次公开表明要对香港暴徒“提供帮助,不会坐视”,主动给暴徒铺后路。民进党还高调勾结乱港分子黄之锋,制造“反中恐惧”。

图:橙新闻网站截图


而台湾当局在利用、消费香港之后,又寻思着推卸法律和道义责任,难怪被网友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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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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